海师教务[2007]32号
关于做好“十一五”
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的通知
各系(部):
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是各系(部)发展建设中的两个重要项目,也是2007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两项重要指标。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,教务处将组织各系(部)开始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的起草工作。请各系(部)参照《海南师范学院2006―2010年专业建设规划》(海师[2006]144号)(附件1)和《海南师范学院2006―2010年课程建设规划(讨论稿)》(附件2)两个文件,在正确分析本单位专业和课程建设现状的基础上,认真制订本系(部)总体专业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规划,在此基础上再制订本系(部)各单个本科专业的建设规划和各单门课程的建设规划。各单门课程的建设规划已在《海南师范学院教学档案建设规范与管理办法(暂行)》中作过统一要求,经系(部)审核后,归入该门课程的课程建设档案。
请各单位责任到人,抓紧落实,于4月16日前报送下列材料(包括电子文本):
1.各系2006――2010年专业建设规划
2.各系2006――2010年课程建设规划
3.各本科专业2006――2010年建设规划
教 务 处
二OO七年四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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